四、競聘工作程序
競聘工作在省教育廳統籌安排指導下,由縣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一)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應聘者須于2020年2月15日前將應聘材料(含業績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相關的校長及學科骨干教師證書、獲獎證書及業績證明等材料)復印件寄至海南省瓊中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編572900,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由縣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遞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查看應聘者的學歷、資歷、業績等是否達到條件要求。資格審查貫穿競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業績評審,其名單將在2月20日前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并告知業績評審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瓊中縣教育局還將分別同時電話告知其本人相關事宜。
(二)組織業績評審。業績評審分為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和業績材料評審兩個階段,并統一在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由省教育廳提供業績評審的專業支持和指導。應聘小學教師能勝任全科教學(一專多能)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滿分為100分,重點評審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對校長應聘者主要評審其教育思想、辦學思路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方式進行;對教師應聘者主要評審其專業知識功底和教學實踐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答辯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分數的應聘者進入業績材料評審階段。
(2)業績材料評審滿分為100分,著重考察審核競聘者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專家組依據校長、教師業績材料評審要點,審核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
(3)應聘者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按面試答辯得分占60%、業績材料評審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數點后兩位。競聘者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將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據評審情況按應聘崗位及學科學段崗位類別設立合格分數線(即可聘用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面試答辯得分必須為60分(含)以上。
(4)校長評審專家組由省一級學校校長、省級規范化學校校長、省級骨干校長、教育管理專家等組成;教師評審專家組由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教研員、具有中小學高級職稱的優秀教師、教育管理專家等組成。
(5)應聘者面試報到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考察與體檢。2020年3月15日前根據應聘者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并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組織考察和體檢。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各類人選均須進行實地考察,并在3月20日前將考察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
(1)同一崗位(學科學段)類別的應聘者,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崗位。其中,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數者,以面試答辯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若業績材料評審得分、面試答辯得分均相同情況下,商應聘人員確定,并取得一致意見。
(2)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預錄。空缺的競聘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可以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預聘名單。2020年3月20日前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預聘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h教育局和相關學校應在3月底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其中需要從縣外調入或從民辦學校調入的,解決調入所需的編制崗位問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退休教師采取一年一簽合同方式,每學年考核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一年。
五、有關待遇
(一)優先解決編制和崗位(不含退休人員)。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我縣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服務期不少于3年(從民辦學校調入的教師承諾服務期不少于5年,但其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待遇以3年為一個聘期確定。本縣縣城區競聘人員編制可以保留在原工作單位)?h教育局負責組織有關學校在核準的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額內,做好聘用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的聘任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經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度設置特設崗位,待完成工作任務后或相應等級的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照管理權限予以核銷。
(二)解決住房及家屬子女問題?h教育局和相關學校為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轉宿舍,并配備桌椅、床、廚具、電視、互聯網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關條件,可優先安排購買我縣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不含退休人員)要求同時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我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關政策辦理。
(三)享受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在職人員其他待遇與所在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一致)。聘用人員除了享受正常工資待遇或退休金外,在聘期內還享受省委人才發展局等五部門《關于開展基層教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瓊人才局通〔2018〕9號)中規定的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具體補貼標準詳見附件1,均為稅后標準(即個人所得稅后標準)。
前3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或聘期滿未能續聘的,不再發給聘用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
六、有關要求
競聘工作所聘用人員屬于在編在職人員的,所聘用人員為民辦學校任職任教人員的,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規定(試行)》(瓊人社發〔2018〕518號)相關規定的,可以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屬于退休教師的,建立勞務關系。
受聘人員分別簽訂“農村省級骨干校長”和“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并提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審查。其中,由縣教育局與聘用校長簽訂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標責任書,明確任期內的目標責任,用人學校、教育局與聘用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簽訂的合同期限應不少于3年(含3年,其中退休教師采用一年一簽方式),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應按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約定。聘期滿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受聘人員可以續簽合同3年,繼續享受不低于現標準的鄉鎮工作補貼,考核為優秀又不愿意繼續留任的,經本人提出申請,調動到縣城區學校工作。強化對聘用校長和教師的考核與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機制,考核結果作為確定相關待遇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瓊中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1.海南省瓊中縣面向全國公開競聘第二批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計劃和待遇標準表(均為稅后標準,即個人所得稅后標準)
2.海南省瓊中縣面向全國公開競聘第二批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