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昭通鎮雄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教師選調公告【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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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19年城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公開選調教師相關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于下。
一、選調計劃
(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教職工配備標準為小學1:26,初中1:21,學前教育1:17.5。
(二)烏峰中心學校轄區超編教職工調配到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任教。根據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學生到位情況動態確定實際招聘人數。若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新增學生超過預測計劃確需增加招聘人數,則重新制定方案另行按程序進行招聘。
(三)舊府、南臺、烏峰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缺口教師實行全縣公開招考;其他鄉鎮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缺口教師由安置點所在鄉鎮中心學校轄區內制定方案報縣教育體育局審定,按方案調劑結果并報縣教體局備案。
(四)計劃招聘崗位詳見鎮雄縣2019年城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教師選調崗位設置計劃表(易地安置點學校計劃招聘181人,縣第五小學招聘5人)。
二、選調原則
(一)政治過硬素質優良
(二)愛崗敬業成績達標
(三)公平公正鼓勵優秀
三、選調范圍
小學教師面向鄉鎮中心學校在職在編在崗小學任課教師(含教輔人員)中選調,初中教師面向在職在編在崗的鄉鎮初中任課教師(含教輔人員)中選調,幼兒教師面向鄉鎮在職在編在崗學前教育任課教師(含教輔人員)中選調。
既上小學又上學前教育的教師,只要符合選調條件,可報考小學或幼兒園崗位;既上初中又上小學的教師,只要符合選調條件,可自愿選擇報考初中或小學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師,只要符合選調條件,可自愿選擇報考初中崗位。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思想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4.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證為準);2018年年終履職考核和師德師風考核均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幼兒園、小學教師崗位需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其以上學歷,初中崗位需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6.教齡不少于3年(2016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
7.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報考學科2019年春季學期教學成績高于本學校同年級同科均分(按學校班級分類分開計算)。同時擔任同年級同等班級同科多班教學任務的,以平均分最高的班級計算成績均分。擔任同年級所有班級同科教學任務教學成績由學校根據其工作情況核定是否合格。無教學成績的教輔人員(含學前教育教師),由學校根據學校管理規定和工作履職情況經班子會議研究核定教學成績是否合格。
(二)禁止條件
1.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2.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3.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曠工(曠課)或事假累計達20天、病假累計達60天的。
4.截止2019年8月,在民辦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已退回原單位的除外)。
5.城區學校和烏峰中心學校轄區教師。
6.未轉編的特崗教師。
五、選調方式
通過筆試和獎勵加分擇優錄用。凡屬選調范圍、符合選調條件者,均可報名。幼兒園崗位同卷考試;小學語文、數學分科考試;初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分科考試。
六、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縣教育體育局在相關媒體、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學校發布選調公告。選調公告同時在縣教育體育局一樓大廳宣傳櫥窗張貼。
(二)組織報名
1.本人到現場報名和采集信息,不許他人代報,按中高考報名程序組織。
2.報名時間:2020年1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縣第二幼兒園(縣城保衛街)。
4.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2018年年終履職考核合格證明和師德師風考核合格證明、教學成績證明(內容包含任教學段、教學年級、班級、參考學生人數、及格人數、及格率、統測總分、個人均分、單位同年級同科均分等)、參加工作時間證明、出勤證明、一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其中畢業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身份證、2018年年終履職考核證明等材料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5.報考對象只能按規定選報幼兒園、小學、初中某一學科崗位,多報錯報的報名無效。
6.在縣教育體育局招考辦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7.報考人數與招考學科崗位比例達不到2:1的,按比例減少招聘崗位。
8.報考對象報名時對報考相關事項進行書面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