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及崗位勝任能力。筆試科目、大綱、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學校將進行資格復審,具體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方式等信息將在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四)面試
1、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環節中教師崗主要為試講,其他崗位主要為技能操作或結構化面談,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及格者無資格進入下一環節。
應聘者可登陸公開招聘專欄查詢具體面試安排。
3、成績計算及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考試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與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事業單位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需在體檢前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六)考察
考察的具體方式:請被考察人員進入具體用人部門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用人部門需填寫《公開招聘考察計劃審批表》。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察期滿由用人部門給予初步考察意見并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工作報告》、《考生政治表現考察表》和《招聘教師思政與品德綜合考察表》,最后由人事處審核部門考察意見并確定考察結果。考察的結果將直接作為是否錄用的依據。
(七)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將擬聘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公示后,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辦理調入接收手續。擬聘人員報道后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及服務期協議書。
請擬聘人員在公示期滿后六個月內辦理完報到或調入手續,否則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及規章制度。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將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參照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布報名時間及工作安排。
咨詢電話(人事處):022-59671655,聯系人:董老師
監督電話(紀檢委):022-59198849,聯系人:宋老師
天津職業大學人事處
2020年01月
附件:天津職業大學2020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碩士及以下).doc
天津職業大學2020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碩士及以下).xlsx
學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試費、報名費,請仔細斟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