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負責。考察主要通過查閱畢業生檔案等政審方式進行。考察同時,要進行資格復審。如發現應聘者有違法違紀或其他按規定不能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如有的崗位出現簽訂協議的畢業生沒有通過資格復審或者個人提出毀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情況,可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八)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人員,由北流市教育局報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一年試用期),且受聘人員在用人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用人單位憑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或備案手續。由北流市財政統一發放工資,依法享受國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待遇。
七、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管理有關事項說明
根據玉林市編委辦、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玉林市非實名編制人員、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對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管理作下列說明:
(一)不納入編制管理,另外實行專項管理。不辦理入編手續,名單需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
(二)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三)工資、津補帖和績效由人社部門按同單位在編同類同崗位人員標準核定,享受在編人員正常晉升待遇;
(四)社會保險按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編辦、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11號)精神執行;
(五)住房公積金待遇:用人單位從聘用人員被批準聘用之月起,按照在編同級同類人員標準辦理公積金繳納手續,其費用屬單位承擔部分納入單位預算;屬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八、紀律監督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過程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6200784北流市紀委派駐北流市教育局紀檢組)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5—6226995、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0年北流市使用事業編制“雙向選擇”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2020年北流市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雙向選擇”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3.北流市2020年通過“雙向選擇”方式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學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試費、報名費,請仔細斟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