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范圍及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特別提醒:部分試卷可能采用答題卡,務必準備專用文具。
(2)筆試時間:2020年1月11日,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報考人員的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市教育局根據招調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進入證件審核名單可在筆試結束后五天內登陸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查詢。
2.面試
(1)證件審核
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先進行證件審核,進入證件審核人數與招調崗位人數的比例為5:1,按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證件審核人員(末位并列一并進入證件審核)。證件審核時考生須出具本人所在單位的在崗、工作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所在縣(市、區)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張、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招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招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證件審核地點在滄州市第十七中學。
(2)面試方式
①面試形式:采用試講和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基本素養,包括教態語態、板書設計、專業知識、教學方法、現場答辯等方面。
②面試內容:一是抽取所報專業試講題目,完成15分鐘的現場教學,要求板書設計及粉筆字書寫;二是回答評委1~3個問題,時間5分鐘。
面試全程錄像。評委當場打分,面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
3.總成績和崗位排名確定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如同一招調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者,采取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高者、優質課級別高者優先的辦法確定。在此后的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等環節出現問題需要遞補時,若出現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時間及體檢人員名單另行通知。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取消擬調用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擬調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生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核應招人員的個人檔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的,取消擬調用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用人選,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公示擬調用人員名單,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調條件的取消其擬調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教育局進行調查并提出聘用、取消聘用、暫緩聘用的意見。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招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調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招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調工作由市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3170900
1.2019年滄州市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調教師報名登記表
2.誠信承諾書
3.2019年滄州市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調教師崗位表
4.2019年滄州市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調教師筆試考試大綱
2019年12月25日
學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試費、報名費,請仔細斟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