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畢業生進行面談,了解雙方基本情況,同時查驗畢業生有關證件及相關材料。用人單位組織試講,試講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收取材料
就業推薦表原件(蓋章);成績單原件(蓋校級公章);三方協議;身份證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個人簡歷。
七、體檢、考察
用人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他規定
1.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在報名、考核、復審等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依據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并通報其所在學校。
2.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對于受聘的畢業生在報考學校本崗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具體服務期限由區教委及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附件:面向北京市地區高等師范類院校2020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北京市大興區教育委員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