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初審和篩選。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篩選,初審合格、篩選通過的應聘人員,在現場報名時須提供報名系統生成的應聘報名表紙質版和相關佐證材料原件,接受資格復審。
四、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設置綜合能力考試、初試和復試等三個環節,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綜合能力考試。綜合能力考試環節包含綜合能力素質測驗和外語能力筆試兩個部分;初試環節包括現場面試和職業能力網絡測試兩個部分;復試環節包括外語能力口語測試、職業能力筆試和職業能力面試三個部分。
各環節考核成績排名均按照人文社科類和自然科學類兩個類別分別確定。參加初試和復試的人員名單及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在學校門戶網站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
五、確定人選
學校根據擬聘人數和復試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開展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學校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聘用形式
學校與新聘專職輔導員簽訂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期結束考核合格的專職輔導員,學校可以繼續聘用;不合格的,學校不再予以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1.凡與吉林大學教職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系統中逐一填寫清楚,并承諾內容真實準確。與應聘者有以上關系的人員在相關工作中應主動提出并全程回避。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和提供相關材料,如發現填報內容不屬實、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將終止其應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擬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如在規定的報到入職日期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則不能聘用。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洋劉娜
聯系電話:0431-85168009
吉林大學網址:www.jlu.edu.cn
吉林大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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