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領取準考證
通過網上審核、現場復審確認的報考人員在復審確認現場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領取本人準考證。
(二)綜合考試
綜合考試主要考核考生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素養,重點是專業知識儲備、把握教材能力、課堂教學素養,考核以試題閉卷解答、課堂場景教學和答辯的形式進行。
綜合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綜合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綜合考試時間:2019年12月2日上午
綜合考試地點:長春市
考生應按照考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綜合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綜合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體檢
符合上述“(二)綜合考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根據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成績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揚州市第一中學和市教育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教育局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在聘用資格備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于2020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市教育局和揚州市第一中學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市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組0514-87370665,揚州市教育局黨廉辦0514-87361122,揚州市第一中學0514-87370682。
七、本簡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簡章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370686 0514-87318699
附:2019年11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x
揚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