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
郵件報名的考生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提供現場報名時要求的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1.東北師范大學招聘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1月21日上午8:00-11:30。
(2)資格復審地點:東北師范大學,具體地址另行通知,請關注舟山教育網和各招聘學校網站。
2.華中師范大學招聘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00-16:30。
(2)資格復審地點:華中師范大學,具體地址另行通知,請關注舟山教育網和各招聘學校網站。
3.浙江師范大學招聘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1月30上午9:00-11:30。
(2)資格復審地點:浙江師范大學,具體地址另行通知,請關注舟山教育網和各招聘學校網站。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審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相應資格。
六、考試方法與時間
(一)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先面談再結構化面試。面談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專業素養,根據面談成績高低按照招聘計劃數3倍(招聘計劃數3個及以上的按照2倍)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結構化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體檢和考察對象。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二)各招聘點考試時間
1.東北師范大學
時間:2019年11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通暢。
2.華中師范大學
時間:2019年11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通暢。
3.浙江師范大學
時間:2019年11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通暢。
(三)本次招聘考試在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3所高校分別進行。
(四)本次招聘計劃采用遞減方式,華中師范大學招聘點的招聘計劃根據東北師范大學招聘點招聘實施情況確定,浙江師范大學招聘點的招聘計劃根據華中師范大學招聘點招聘實施情況確定。
七、體檢及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成績相等時,則進行加試。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工作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進行報名。
(二)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及相關崗位咨詢,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監督電話:0580-2600333。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根據《關于對高等院校、公立醫院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編辦發[2015]29號)文件精神,舟山技師學院已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