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確定擬簽約對象。根據面試結果(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簽約人員。因考生放棄簽約而產生的空缺,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70分及以上考生中,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6.筆試、考核與公示。對擬引進的本科學歷畢業生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成績設最低入闈分數線。碩士研究生免筆試環節,直接進入考核。筆試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擬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在校期間的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對擬引進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7.試用。試用期按照應屆畢業生為一年,往屆畢業生為3個月,試用期與用人單位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工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其他福利享受單位正式職工同等待遇。
8.正式錄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后,按程序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9.簽約后在校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學年(5學年后如有調動或解約意愿,可在學校招聘下一學年新教師之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違約,每少服務一年,需繳納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
六、優惠政策
引進對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享受縣委、政府《宜豐縣引進高層次人才20條實施辦法(試行)》有關優惠政策。
1.住房保障。在宜豐無商品住房的,可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優惠政策或享受600元每人每月租房補貼,由引進人才自主選擇。
2.購房補貼。轉正定級后,在宜豐購買商品住房的,可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博士20萬元、全日制碩士5萬元。
3.扶持激勵。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各類科研項目,參加省市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優秀青年科技后備人才的評選。
七、其他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者;
3.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4.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
5.放棄聘用資格者;
6.法律、法規及其它規定不準聘用者。
聯系人:
宜豐縣縣委人才辦:熊曉亮,聯系電話:15879511810
縣人社局干部股:邸晨嶺,聯系電話:15807958711
教體局人事股:蔡蔓華,聯系電話:13879518249
宜豐中學:李平,聯系電話:13970524082
宜豐二中:漆建平,聯系電話:13507952901
宜豐中專:鄒志能,聯系電話:13879509275
宜豐縣崇文中學:王安成,聯系電話:13970562676
中共宜豐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