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前,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復審來我區參加面試的外省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人、省內高校畢業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補貼。資格復審時一并收取畢業生本人銀行卡復印件(僅限中國建設銀行)。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9:00—11:30,14:00-17:00,地點為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宿城區成子湖路28號)。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學歷證書。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③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不能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2020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需提供師范類學校出具的畢業即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證明)。④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上述①—④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四)面試
面試形式為演課,時間為15分鐘。參加演課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備課室,根據統一提供的教學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60分鐘。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考生成績不低于面試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對于有專業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隨即進入專業技能測試階段。
(五)專業技能測試
音樂等崗位須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測試時間、地點見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專業技能測試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對于報考有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占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和借用,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本簡章由宿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宿城區教育局0527-82960305。
監督舉報電話:
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0527-82960226。
附件_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招聘崗位簡介表.xls
宿城區教育局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