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式
考核招聘的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擬聘人員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樂山人才服務網(http://lsrc114.lsszq.gov.cn/)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
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3—2131732;
樂山市市中區教育局0833—2130105。
附件1:2019年服務期滿特崗教師招聘為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xls
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市市中區教育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