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配偶為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由市人社局負責與我市對口或相關單位協調,予以調轉接收,對口單位是事業單位的,在有崗前提下,聘任到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并不低于原待遇;配偶原在企業工作或無工作的,由市人社局協助引進單位,根據其專業特長,推薦安排適當工作;
隨遷子女就學,參照我市有關文件精神,由教育主管部門協助辦理解決。
(四)引進人才在學院工作至少10年,服務期限未滿而提前辭聘或被學院解聘,須將住房補貼、科研經費、培訓費等按比例折算返還給學院,申請周轉性住房的須將住房返還。
五、引進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營口人事人才網》、《營口理工學院網站》發布高層次人才引進信息。
(二)組織報名
凡有意應聘者,填寫《營口理工學院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將報名表及本人身份證、學位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及科研成果掃描件發送至用人單位(各系、部)聯系人電子郵箱。
(三)資格審查
各用人單位和人事處將根據報名表及相關證件等信息按照學校公布的招聘計劃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
初審、復審合格后,各用人單位將通知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位證、畢業證、高校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組織考核
各用人單位安排適當時間,對應聘者進行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考核。對所有應聘人員除進行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的考核外,還須進行思想政治、師德師風(職業道德)、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核過程中出現的職位空缺可根據應聘人員成績進行人員遞補。
(五)公示
考核合格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經查實與引進條件、資格等不符者,將不予聘用,根據成績依次遞補其他人選;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后,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職位的,根據成績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六)聘用
公示期滿,辦理人員調轉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可根據應聘人員成績進行人員遞補。
六、校園招聘
為了提供更好的人才服務,引進博士學位專任教師可采取校園招聘方式開展面試考核工作,由學院組織招聘考核小組到目標院校現場招聘。考核程序參照招聘碩士學位專任教師程序,具體校園招聘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七、監督檢查
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其他
因個人原因,未予參加考核、公示等環節的應聘人員,均按自動放棄應聘處理,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的電話、手機等聯系方式準確,并要隨時保持暢通,因個人原因通訊不暢,后果自負。
咨詢電話:0417—3588559/3588538(營口理工學院)
通訊地址:營口市博文路46號營口理工學院人事處
郵編:115014
附件:2019年營口理工學院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補充公告崗位信息表.doc
營口理工學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