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
郵件報名的考生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提供現場報名時要求的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浙江大學招聘點
(1)資格復審時間:10月29日上午9:00-12:00。
(2)資格復審地點: 浙江大學玉泉校區(杭州市西湖區浙大路38號),具體地址另行通知,請關注浙江省舟山中學網站。
2.華東師范大學
(1)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
(2)資格復審地點: 華東師范大學中北校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具體地址另行通知,請關注浙江省舟山中學網站。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審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浙江省舟山中學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核通過人數在招聘計劃數5倍及以內的,報名對象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5倍的,增加面談環節,按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5倍確定面試對象。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相應資格。
六、考試方法與時間
(一)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面試(說課+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說課和結構化面試各占50%。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體檢和考察對象。
(二)各招聘點考試時間
1.浙江大學
時間:2019年10月29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通暢。
2.華東師范大學
時間:2019年11月2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通暢。
(三)本次招聘考試在浙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2所重點高校分別進行。
(四)本次招聘計劃采用遞減方式,華東師范大學招聘點的招聘計劃根據浙江大學招聘點招聘實施情況確定。建議考生盡可能先參加浙江大學招聘點的考試。
七、體檢及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考試成績相等,以說課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績仍相同的,則加試。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工作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
(二)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及相關崗位咨詢,由浙江省舟山中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監督電話:0580-2600333。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學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