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及專業試講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地點接受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名者的學業成績、社會實踐能力、專業技術、知識掌握程度及適應引進崗位工作能力等情況。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各崗位分別依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每個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擬引進人員,其中面試成績須在70分(含70分)以上。教育系統引進人才需進行專業試講,專業試講內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專業試講由教育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及專業試講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體檢標準和規程,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在面試人員綜合排名中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組成考核組,重點考察入圍人選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重點考核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并出具考核報告。同時審查其個人檔案、派遣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及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
(七)公示
經組織考察合格的人員列為引進對象,并對擬引進人才在撫遠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八)簽約引用
公示期滿,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與引進人選簽訂《2019年撫遠市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協議》。公示合格人員填寫《撫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撫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同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辦理落編等手續。引進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5年,未履行服務期約定的,按協議承擔違約責任。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保留事業編制,不再享受引進人才其他政策待遇。服務期內,引進人才需服從崗位調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工作表現突出的,優先提拔使用。
(二)工資待遇。引進人才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政策規定執行。
(三)補貼待遇。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給予20萬元安家補貼,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貼;“雙一流”院校(含985、211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給予10萬元安家補貼,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貼;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院校(含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給予5萬元安家補貼,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貼。
引進人才安家補貼分兩次發放,試用期滿合格者發放50%,在撫遠市工作滿五年發放50%;生活津貼按月發放,服務期(5年)滿不再發放生活津貼。
(四)住房待遇。引進的人才在服務期內(5年)可免費入住人才公寓。
(五)職稱待遇。引進人才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凡符合國家規定的評審條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認,符合晉升專業技術職稱條件的,用人單位優先推薦晉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配偶安置。對于引進的人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結婚登記時間需在此公告發布之前)根據原工作崗位調配安置。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入我市相應部門(不含中省直及法、檢單位);屬于其他人員的,根據個人情況協調安排相應工作。
(七)其他待遇。每年為引進人才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在我市公立醫院享受醫療綠色通道服務。并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學、配偶就業、居留落戶、醫療保險以及注冊登記等方面提供保障。
六、其他
(一)未盡事宜由撫遠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解釋。
(二)報名人員要及時關注工作進展,了解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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