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名材料
(1)遞交現任教學鄉鎮(街道)、學校審核的《黎平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標準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張。
5.資格審查
(1)縣教科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遴選。如有弄虛作假,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2)縣紀委監委派員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遴選工作有序進行,發現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3年內不得參加同類型考試。
(三)遴選方法
遴選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進行。筆試和面試內容:小學組為五年級教材,初中組為初二年級教材,高中組為高一年級教材。
1.筆試(100分)
(1)筆試時間:2019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2)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8月16日8:30-17:30領取準考證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逾期未領的作棄權處理。
(3)評卷:筆試結束,由命題人員進行評卷。
(4)采取以下兩種辦法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一是筆試成績超60分的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后兩位數),則按近3年教學成績平均分來確定。二是參加筆試人員不足3人,但筆試成績超60分的全部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否則取消該學科遴選指標。
(5)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信息將公布在縣教科局公開欄和教育網辦群中。
2.面試(100分)
(1)面試時間及地點:2019年8月24日上午8點到黎平城關一小面試。2019年8月23日8:30-17:30前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面試準考證及遴選人員面試須知,逾期未領的作棄權處理。
(2)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總成績排名。如某職位所參加面試人員無人達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該遴選指標。
(四)總成績計算及入圍體檢人員的確定
1.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經筆試、面試后,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即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2.入圍體檢人員確定。各學科職位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總成績第一名出現并列的(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后兩位數),則按近3年教學成績平均分來確定。
(五)考察
由縣教科局和學校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經考察不合格的,根據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遴選人員遴選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名單,并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的,取消本次遴選資格。
(七)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其本人填寫《干部調動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完善調出、調入單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門簽意見并蓋章,填寫《黎平縣使用編制審批表》一式三份,經用編單位簽意見蓋章后,交縣教科局人事股審核,并經縣教科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縣編制部門審批,最后由縣教科局辦理調動手續,并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縣委編辦備案。
七、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相關原則,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八、其他事項
1.崗位聘任
按照省人社廳、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各學校新補充教師,對已取得高、中級教師職稱,在調入學校無對應空崗的前提下,在該聘期內降低崗位等級進行聘用,如果出現空崗即可競聘補崗。
2.本《方案》由縣中小學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855—6222377(縣教科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855—6221555(縣紀委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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