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復查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告知。
(3)資格復查應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全日制畢業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原件;
B.《海口市美蘭區教師招聘報名表》(A4紙彩色打印一式2份);
C.由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考生思想品德鑒定意見;
注:以上證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原件,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資格復查必須本人到場,不接受他人委托)。
(4)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實或材料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復查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其空缺出的面試考生將按筆試成績順延依次遞補。如聘用后經查實有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和辦理解聘手續。
(5)資格復查合格的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方可參加面試。面試名單和時間、地點將在美蘭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3.面試:
(1)面試內容:報考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學技能。
(2)面試要求: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用;整個崗位的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綜合成績:
(1)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確定。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
(2)綜合成績通過美蘭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請及時登錄相關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將在美蘭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2.考察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調檔函及開具證明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如下材料:
(1)個人人事檔案(密封完好加蓋保管單位公章);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原件);
(3)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原件);
(4)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原件);
(5)近期工作總結(或學習情況匯報)一份(A4紙雙面打印,落款處手寫簽名并按手印);
3.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工作,并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再次復核,復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七)體檢
1.教師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考察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不合格或未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不予錄用,所缺崗位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因懷孕無法完成體檢者暫緩錄用,如有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美蘭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問題經查實不宜錄用的,一律不予錄用。公示期間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擬錄用公示期滿后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擬錄用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呈報區政府審定,審定后由區編委辦、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及用人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培訓
錄用人員按時參加新教師上崗培訓,培訓期間表現納入試用期考核內容。
(十一)簽約
新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在美蘭區服務5年的聘用合同(含試用期)。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離本區的申請。任職期間不服從區教育局和學校的工作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考核
被聘用教師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為美蘭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納入財政預算事業編制管理,按政策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六、本公告由海口市美蘭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監督電話:區教育局:0898-65321276;
區人社局:0898-6537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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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蘭區教師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