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學能力測試
(1)時間:2019年8月23日上午7:00-12:00,下午13:00-18:00。未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2)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3)內容:音樂、美術、體育科目的教學能力測試由試講和專業測試(或技能展示)兩個環節組成,其余科目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
(4)確定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在單項成績和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人數與入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核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同分,則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出現同分,則再次進行教學能力測試,高分者確定為資格審核人員。
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于2019年8月24日22:00前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公布。
(三)資格審核
1.時間:2019年8月25日9:00-17:30。
2.地點:以通知為準。
考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社會人員)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核(具體要求以通知為準)。
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者按自動棄權處理。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可在單項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進入填報志愿環節。
(四)填報志愿
1.時間:2019年8月26日10:00-17:00。
2.地點:以通知為準。
3.填報方法:集中填報志愿。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根據所報考的職位自愿選擇具體學校崗位。志愿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不接受委托填報。逾期不參加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五)體檢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在指定時間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的,經申請同意后補檢。無故不按時參加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公示5天。
(七)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結束無異議后,花都區教育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社會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糾紛的相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一個月,首次合同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31日。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根據需要可續聘。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區教育局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職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體檢不合格的;
(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人員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本次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區勞動合同制教師薪酬標準執行,包干經費按15.66萬元/年.人的標準(含單位及個人部分的五險一金、績效工資等)核撥。
(二)管理。聘用人員與花都區教育局簽訂勞動合同,由學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填報志愿時所選擇的職位為初次工作職位,區教育局有根據各學校的師資情況進行調配的權力。
其他具體事項,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為準。
七、注意事項
(一)本通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
(二)報考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通告,符合職位所有資格條件要求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者在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招聘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自行掛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六)本次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七)區教育局機關紀委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如發現違紀違規情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花都區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時間及時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上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本通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由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020-36898754
18818391077
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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