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方式進行,一般應由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場確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確認。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確認,相關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材料:
(1)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的《貴州大學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國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國內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必須按要求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及復印件(中小學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6)應聘輔導員崗位者,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及復印件。
(7)應聘崗位有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8)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需持委托人親筆書寫的委托書(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9)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要求提供。
(八)面試
面試在省教育廳的指導監督下,由貴州大學組織實施。面試內容包括專業面試、綜合面試兩個部分。
1.專業面試,分值100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綜合面試,分值100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專業面試或綜合面試單科成績未達到60分,或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面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在貴州大學官網上公布。
(九)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個部分組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公布。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如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在貴州大學官網上公布。
(十)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心理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未能在提交報批材料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十二)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官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三)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一)所有招聘人員須服從學校工作服務期限及崗位管理要求。
(二)國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不受大學英語證書或分數的報考條件限制。
(三)招聘工作在貴州省教育廳和貴州大學統一領導下,由貴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四)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851-88292118。
六、未定事宜,由貴州大學商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本方案由貴州大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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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 州 大 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