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參加筆試人員,在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1)筆試時間:4月21日下午14:00-16: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以高考水平命題,重點考查學科專業知識水平以及相關專業技能。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成績公布:4月22日上午9:00在四川師范大學報名點、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網(http://jktj.scpc.gov.cn/)公布。
(5)查分: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4月22日上午10:00-11: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四川師范大學報名點現場申請查分。
(6)查分結果及參加面試人員公布:4月22日下午14:00在四川師范大學報名點、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網(http://jktj.scpc.gov.cn/)公布查分結果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7)領取面試通知書: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資格人員于4月22日下午15:00-17:00在四川師范大學報名點領取。
(8)面試時間:4月23日。相關學科面試要求同上。
(9)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成績計算:只進行面試的,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進行筆試+面試的,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簽約
依據招聘崗位學科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為入圍簽約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只參加面試的,則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入圍對象;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入圍對象,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入圍對象。入圍簽約人員需要簽訂有關協議書(簽約者屬于2018年及以前畢業的,經體檢和考察合格,辦理聘用手續。簽約者屬于2019年畢業的,按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后,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再辦理聘用手續)。
(六)體檢
簽約人員即為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由縣教科體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由本人書面向縣教科體局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教科體局會同縣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所有環節并取得有效成績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
(七)考察
縣教科體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所有環節取得的有效成績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縣教科體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和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教科體局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填寫《平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本次招聘按報考崗位拉通排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選擇聘用單位,選擇聘用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核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平昌縣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平昌縣監察委0827-6222563)。
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0827-6222816。
七、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后續工作等事項,將通過平昌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等環節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告知平昌縣教科體局,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公告由平昌縣人社局、平昌縣教科體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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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