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公示及聘用
1、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4、學校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六、相關待遇
1、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薪酬,社會保險、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按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2、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畢業生學校給予一定的博士津貼。
3、京外生源畢業生的進京戶口按北京市有關政策執行。
4、聘用人員崗位等級:
(1)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無專業技術職務的擬聘人員須經各院、教學部評審后,由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認定,并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
(2)擬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聘用等級均為管理九級。
七、相關說明
1、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此次報名、考試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與我校簽訂接收意向,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64721879,64727486
點擊下載>>>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