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預錄用協議的考生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所簽協議自動解除,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遞補。放棄體檢或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者,所簽協議自動解除并作違約處理,缺額不再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執行,考察中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錄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缺員不予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越城教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六、擇崗
各招聘崗位,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招聘學校。
時間初定在2019年1月,屆時將在越城區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告。
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崗位選擇或不選擇崗位的,視作自動放棄錄用。
七、其他規定
1.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錄用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2.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包括面試名單及預錄取名單等)將在報名現場及越城區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告。請各應聘對象及時關注,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招聘活動,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3.預錄用人員在2019年8月報到時不能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預錄用人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聘用后1年內(2020年8月前)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聘用后1年內仍未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錄用教師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現行規定執行。
5.新聘用人員3年內,除國家政策規定外,不允許調動。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業務指導,越城區監委進行監督,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電話:0575—85120596、0575—85148703,電子郵箱:ycqjtjjcs@126.com 。
紹興市越城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聯系電話:0575-88342973、85122379;聯系人:金老師、沈老師。
本辦法解釋權歸越城區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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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城區教育體育局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優秀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