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2.筆試考試工作由區人社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試卷滿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主要考查學前教育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依據筆試成績按崗位聘用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筆試成績將在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yandu.gov.cn/Front_jy/)進行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查詢。
3.資格復核。面試前,區人社局和教育局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凡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影響資格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4.面試考試工作由區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技能測試方式,其中上微型課40分、專業技能測試60分。面試者憑身份證參加,上微型課主要考查課堂教學能力,由評委選擇教材命題,統一提供教材,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封閉進行備課、上微型課。技能測試內容為繪畫、彈唱和舞蹈。
5.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計入。
6.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四、體檢、考察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若總分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總分相同,筆試和面試成績亦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其面試成績將在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網站公布。
2.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招聘資格自然取消,體檢合格人員由區教育局組織考察。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
4.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要求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
五、選崗
選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崗順序方法與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具體崗位選崗前在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網站公布,選崗工作由區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組織,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