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試
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初試時間:1月5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將于1月5日晚7:00左右在寧波教育人事網(http://rsc.nbedu.net.cn)公布。
2、復試
復試環節采取筆試、試講、面試、技能測試等或相組合的形式,其中筆試委托第三方獨立機構命題。各招聘崗位復試的具體形式詳見附件1。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教學設計及綜合公共知識等,具體考試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學科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或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試講)。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或面試人員名單及具體試講或面試時間、地點將于1月6日下午在寧波教育人事網(http://rsc.nbedu.net.cn)公布并由招聘學校電話通知進入試講或面試的考生。
(2)試講或面試
試講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其中部分需要技能測試的主要考察操作技能。試講或面試的總分為100分,其中含技能測試的教師崗位,課堂教學能力和綜合知識考核占60%、操作技能測試占40%。非教師(工作人員)崗位的面試采取專業知識+技能操作測試方式的,專業知識占4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占60%。試講或面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或面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或面試的,視作放棄。
3、總成績
總成績為初試成績的20%和復試成績的80%之和。直接復試人員的總成績為復試成績。
其中復試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崗位,復試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試講(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采取直接試講(面試)的崗位試講(面試)成績即為復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人員,按復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復試成績都相同的,其中復試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崗位,按筆試成績排序。
試講(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試講(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體檢與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教育人事網、寧波教科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所有擬聘人員都統一于2019年8月1日后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其中要求的英語八級證書須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報考人員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其專業認定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相應認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及英語八級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錄用人員應在被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聯系電話:89183384、89183385(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符老師、戴老師。寧波教育人事網網址:(http://rsc.nbedu.net.cn)
(五)監督電話:89183361(寧波市教育局監察審計室)。
附件2: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寧波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