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8年4月10日。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委另行通知。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2)面試內容
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思維能力、專業素養、表達能力和教育教學理念等綜合素質。采取自我介紹(不介紹本人姓名)、交流、回答問題等方式進行。
(3)面試分值:總共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考官根據考生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考生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情況量化評分。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在考點統一公布進入體檢人選名單,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6.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人員的確定及簽訂就業協議
1.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招聘崗位數及報考的單位和崗位,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員。
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的,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考試考核成績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遞補。
2.簽訂就業協議
考生考試考核結束后,體檢人選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考試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于每一考點考試考核結束后在考點張榜公布,并在每一考點考試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體檢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七、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獎學金等)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北碚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8年應屆畢業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不予聘用。
九、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北碚區財政局:023-63170180
北碚區教育委員會:023-68286278
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3-6828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