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進入筆試環節。筆試由市招聘領導小組采取查看核實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的方式進行,報考崗位所對應專業課學業課程成績均為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在校期間,報考崗位所對應專業課學業成績出現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2.確定擬面試人員。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報名人數達到1:3的崗位,按程序組織面試,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崗位或核減崗位招聘人數至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被取消或核減崗位的報考人員愿意調劑的,重新選擇崗位進行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后,參加面試;不愿意調劑的,取消應聘資格。
3.面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專家、考務人員統一組織實施,根據《甘肅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辦法(試行)》,采取說課(試講)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持面試試講通知單和本人身份證件,根據應聘崗位學科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試講。應聘中小學、中專學校、酒泉職業技術學院高校政治教師和西北師大敦煌學院語文教師崗位說課(試講)內容由應試者從中小學現行教材中,自行選擇一課時內容進行,應聘音樂、美術、體育教師崗位人員在說課試講的基礎上同時考察考生藝術素養,由考生展示藝術特長,所需設備自行準備;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面試分語言表達能力和藝術素養兩部分進行考察(具體內容詳見附件3)。應聘人員報考不同性質崗位的,按崗位需求參加不同學科組的面試,成績分開認定。面試工作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
本次面試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參加肅北縣的應試人員合格分數線為70分,其他各單位應試人員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合格分數線也是應聘人員的錄用入檔線,不論崗報名人數多少,達不到入檔線的考生,一律不得簽約聘用。
(四)確定簽約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面試人員成績進行匯總排序,按照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包括第一崗位、第二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錄取人員,報考人員在所報考的第一、第二兩個不同崗位人選中均進入錄取范圍的,按照第一崗位錄取。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對確定的簽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由各用單位組織簽約,收取就業協議書。對公示期群眾有反映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查實,取消簽約資格,形成的空缺崗位,本次招聘不再補錄。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簽約人選,加試方式同面試。
(五)簽約。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按招聘領導小組公示的人選名單組織實施。
(六)考察。對簽約人員組織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與報名簽約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愿;通過征詢簽約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七)報備。報名及面試相關材料,招聘會現場交市人社局備案保管,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的擬聘用就業協議于校園招聘會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備案,逾期不報備的,招聘無效。
(八)復審。與招聘單位簽訂了擬聘人員協議的2018屆學生畢業后,由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缺少任何一項均終止擬聘協議。
(九)體檢。與招聘單位簽訂了擬聘人員協議的學生畢業后,由用人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十)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提請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時間以市人社局批文為準。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體檢、考察、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4.面試結束,簽約時主動放棄形成的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報招聘小組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須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之前或遞補期間放棄及不參與遞補的學生,須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5.招聘會結束后主動放棄形成的空缺崗位,本次招聘不再遞補。
6.本次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招聘單位。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酒泉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解釋說明。
報名咨詢聯系人及電話:
市人社局:劉世生09372618488、15339889988
市教育局:張強09372612244、18909372300
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2617526
市教育局:2664380
2.《酒泉市2018年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xls
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9日
酒泉市2018年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酒泉市2018年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發出后,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很多考生來電咨詢招聘相關問題,為確保廣大考生準確選擇合適自己的就業崗位,現就考生集中反映的問題及招聘工作相關事宜補充公告如下:
1.關于往屆生提供就業報道證問題。往屆考生報名時無法提供就業報道證原件的,可用就業報道證復印件報名,但在簽約時,必須提供就業報道證原件,無法提供就業報道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2.關于應屆生提供就業協議的問題。部分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報名時無法提供就業協議,這類考生允許報名,但在簽約時,必須提供就業協議原件,無法提供就業協議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3.部分崗位學歷要求提升。酒泉市特殊教育學校初中孤獨癥教師崗位、初中康復教師崗位,肅北縣幼兒園漢語教師、幼兒園蒙語教師崗位,原公告要求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現提升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