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筆試地點、考試大綱及筆試成績查詢等信息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的相關公告、說明。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考試總成績。考生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5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資格復審、體檢、聘用。
(四)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筆試總成績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者,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資格復審人選:①筆試成績高的;②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的;③第一學歷高的;④大學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高的。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
招聘對象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縣(區)級計生證明、縣(區)級綜治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就業報到證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
資格復審時,如遇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考生自負全責。
(五)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公示聘用
資格復審及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對象在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g.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給予辦理就業手續(簽訂就業協議書),并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同一職位中如有多個不同單位,由該職位所有擬聘用考生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應聘單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前述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的4種優先條件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本次聘用教師五年內不得申請工作調動。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線及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若考生在選擇任教學校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港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95-87991016。
(三)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宜的相關信息均在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g.gov.cn/)首頁的“通知公告”上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87790188、0595-87971078。
附件:泉州市泉港區2018年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信息表
中共泉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泉 港 區 教 育 局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10日
泉州市泉港區2018年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