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件校驗通知: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考生本人須持《居民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及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校驗合格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比例。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3:1比例開考,低于3:1開考比例的,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可按2:1比例進行面試;達不到2:1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機關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崗位調整情況將在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公共面試加專業面試,公共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專業面試采用無學生試講和答辯的方式,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公共面試成績×40%+專業面試成績×60%。專業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影響面試開考,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4、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四)總成績公布: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10天內通過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折合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總成績和面試成績相同,按專業面試成績排序。
(一)體檢、考察由新津縣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定。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四)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和未按時間報到的人員,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一)凡被聘用的人員,應當在我縣工作滿6年以上方可申請流(調)動。
(二)公開招聘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八、咨詢和監督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電話:新津縣紀委028-69704444)。
咨詢電話:028-82511600(新津縣教育局人事科)
028-82556732(新津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http://cdxjrc.com:8082/)
九、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新津縣教育局無關,特此提醒。
附件:2018年新津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津縣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