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葉集試驗區教育局2011招聘60名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精神,經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社局批準,由葉集試驗區組織人事部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1年葉集試驗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2011年葉集試驗區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共60人,其中初中10人、小學50人。詳見《2011年葉集試驗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科教師資格;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1年8月6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葉集試驗區組織人事部(葉集試驗區工委、管委機關大院內)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屬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對部分學校尚未頒發學歷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以上人員均需填寫《2011年葉集試驗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一份,可從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人才網、葉集政府網、葉集先鋒網、葉集教育網等網站<以下簡稱“相關網站”>下載,也可在報名處領取),并繳納考試費45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由區組織人事部、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8月14日到區組織人事部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經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
六、考試
(一)筆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生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音樂、體育類專業崗位的考生成績須達到50分);面試(試講)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5分,才能進入下一輪規定程序。
考試內容: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學占20%、心理學占10%,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2011年8月15日8:30-10:30;
考試地點:葉集試驗區實驗學校。
筆試成績在“相關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試講)
考生入圍試講名單,根據崗位計劃及考生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試講)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考試內容:采取專業試講(課堂授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及實際應用能力等,滿分100分。
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具體面試(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試講人員比例未達到1:3的,面試(試講)成績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種類面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以上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三)合成總成績
依據筆試與面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并及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在錄取時,如出現末位入圍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以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取舍。
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區組織人事部統一組織體檢。
考核工作在區組織人事部的指導下,在區紀工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與管理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由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擬錄聘人選,并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教育局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人選的考核、體檢及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報送區組織人事部辦理審批等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正式錄取前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教師資格等證件等,取消聘用資格。錄聘文件下發后不能及時到崗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九、招聘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葉集試驗區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區組織人事部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64-2720430,6493040
監督電話:0564-6497160
附件:
1、《2011年葉集試驗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2、《2011年葉集試驗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中共葉集試驗區工委組織人事部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