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寧海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1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寧海縣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需要身體、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范圍和對象
1、寧波市生源或戶籍(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寧波,戶籍以報名當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其中報考普高地理、初中語文、小學語文、中小學社會(思品)、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學科崗位的,戶籍不限。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考幼師崗位的,招聘對象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師范類應屆畢業生。
3、報考者須專業對口。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8日-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
2、報名地點:寧海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寧海縣躍龍街道人民大道290號)。
3、報名時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張,并提供填寫完整的《2018年寧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和學校出具的招聘具體條件中對應的相關證明。
4、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及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5、各學科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要求達到3:1,其中普高地理、初中語文、小學語文、中小學社會(思品)、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學科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要求達到2:1;不足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二)測試
報考人員必須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考試。業務考試形式分為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范圍為招考崗位對應學科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筆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計劃數在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面試。面試實施3天前,因面試對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而產生空缺的名額,可在該學科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書面提出放棄面試,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方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內容,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課堂教學能力。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幼教學科需增加技能測試,試講與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測試的學科按試講60%、技能測試40%比例計算面試總成績。試講、技能測試成績都須達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加上面試成績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其中有技能測試的學科,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則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筆試成績、試講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
各招聘學科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學科計劃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