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2018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2.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7年太倉市生源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按2018年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報考。2017年1月1日后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4.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5.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各學科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各學科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招聘考試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分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我局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的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經審核確認后減免)。
招聘考試具體流程如下:
(一)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者經資格審核合格后,直接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領取,復印無效),同時繳納筆試費100元/人,逾期不予辦理。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日期初定為2018年1月20日(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知識(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課程改革、學生管理等)和相關學科內容。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領取面試資格證
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從2018年1月23日(周二)起登錄網站(網址: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查閱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取得面試資格者于2018年1月26日(周五)上午到太倉市教育惠民服務中心(揚州路99號)領取面試資格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領取,復印無效),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逾期不予辦理。
(四)面試
面試初定于2018年1月27日(周六)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面試以試講為主,重點考察擬任學科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部分學科考察專業技能。
其中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增考專業技能,面試共分四個項目:繪畫、鋼琴彈唱、舞蹈、模擬上課。繪畫、鋼琴彈唱、舞蹈和模擬上課均現場公布繪畫主題、彈唱曲目、舞蹈音樂和上課主題,除繪畫外其余三項內容共準備30分鐘。正式測試時繪畫時間不超過30分鐘、彈唱時間不超過2分鐘、舞蹈時間不超過2分鐘、模擬上課10分鐘。四個項目總分各為100分,各項目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面試總分(100%)=繪畫(按占比20%計)+鋼琴彈唱(按占比20%計)+舞蹈(按占比20%計)+模擬上課(按占比40%計)。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由教育局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交流安排。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除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外,其余被錄用的新教師統一實行預分配及服務期制度,由太倉市教育局先統一預分配工作3年,再由太倉市教育局重新安排至區鎮學校任教(服務期至少3年)。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3521537。
十、本《簡章》由太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3531169。
附:《2018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太倉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