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參加試講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畢業生證明、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試講人員名單、試講范圍及試講安排將提前在七所院校網絡公布。試講時,由考生從試講范圍中自行抽簽,當場試講(無準備時間)。每名考生試講環節不超過15分鐘,考生試講7-10分鐘,評委提問與考生答辯3-5分鐘。試講、答辯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試講成績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分。
英語學科用英語試講;申報小學語數組的考生可自行選擇語文或數學教材進行試講;學前教育組考核內容包括說課(5分鐘)、答辯(3分鐘),以及講故事(2分鐘)、彈唱(1分鐘)、舞蹈(1分鐘)、繪畫(3分鐘)。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將根據學科實際設定技能考核內容。
試講時間定于12月23日(周六)進行,地點在沈陽市裝備制造工程學校(沈陽市鐵西區肇工北街16號)。詳細情況以面試公告為準。
(四)簽約
筆試成績與試講成績按3:7的比例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70%。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各組招聘計劃數的120%(逢小數進一)確定進入簽約范圍(若出現與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并列的,試講成績高者進入簽約范圍)。
簽約實行雙向選擇的原則,在學科組的主持下,由考生與用人單位進行洽談完成。
參加簽約的考生須攜帶加蓋學校和院系公章的《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學生證和《2018年應屆畢業生證明》(簽約于試講當天在考點進行)。
簽約于試講當天進行,地點:沈陽市裝備制造工程學校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須按期畢業并取得有關證書。若畢業生未能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畢業生)須承擔違約責任。
2.考生在招聘過程中要誠實守信,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可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經查實后,取消招聘資格。
3.考生要按規定報到并參加體檢。2018年9月1日前,簽約到區縣教育局所屬學校的畢業生,到簽約單位所屬區縣教育局報到;簽約到市直屬學校的畢業生,到市直屬學校報到。有關體檢的具體安排,待考生報到后按市里統一部署進行,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與簽約學生簽訂聘用合同書;體檢不合格的,所簽聘用協議自動失效。
4.考生在參加招聘過程中,要及時關注學校及相關網站信息,確保本人通訊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各環節的,由考生個人負責。
5.本次招聘期間政策咨詢電話024-22827179,22719774;監督舉報電話:024-22539026;考試期間監督電話:15640153409。
6.本公告由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
招聘教師相關文件(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2018年應屆畢業生證明》
附件2:《應聘報名表》
附件3:《招聘計劃表》
附件4:《報名表匯總表》
附:沈陽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省內部分高校專場)日程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12月 8 日(周五) |
公布招聘計劃、公告,考生自行在我校就業信息網下載《應聘報名表》、《畢業生證明》 |
12月 8 日(周五)9:00- 12月 11 日(周一)12:00 |
報名、資格審查,由考生所在高校負責。 |
12月 11 日(周一) |
公布資格審查結果,由考生所在高校負責。 |
12月 15 日(周五) |
發放筆試準考證(考生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
12月 16 日(周六) |
14:00—15:00筆試(沈陽,考場以準考證為準) |
12月 19 日 (周二) |
由考生所在高校公布試講入圍名單 |
12月 20 日(周三) |
在高校網絡公布試講范圍及考場分組安排 |
12月23日 (周六) |
試講、洽談與簽約 (地點:沈陽市裝備制造學校) |
以上時間和地點如有變化,以現場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