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崗位的開考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如取消開考由相關人員通知退費)。如果招聘崗位存在學校學科專業教師短缺實際,由招聘地區申請,報經人事考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后,可以降低該招聘崗位開考比例。
2.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內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法律法規常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師的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等。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崗位的試卷中包含專業知識。
應聘漢語授課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漢文試卷,并用漢文作答。應聘蒙語授課崗位的人員(包括蒙授漢語文崗位),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除英語專業知識外),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筆試規定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用2B鉛筆填涂,對不按規定用筆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12月9日,具體考試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時間如有變動,以另行通知公告為準。報考人員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包括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參加筆試。
4.加分政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者,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結束后,報考者筆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盟人社局、盟教育局牽頭,組織各招聘旗縣市(區)教育局相關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需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以及舉報電話等詳細內容,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2.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者中,按照每個崗位報考者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2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相同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者,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5.報考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包括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戶口在區外的錫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錫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錫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屬于服務基層項目生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在參加資格復審時,報考者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
7.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8.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者進入面試。《面試通知書》上注明面試的時間、地點、需要攜帶的證件及面試須知等。
(五)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及通知書要求的證件參加面試。
1、音、體、美崗位面試以專業技能測試及模擬講課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面試以模擬講課為主,面試時使用蒙漢英三種語言進行。漢語授課崗位必須用漢語面試;蒙語授課崗位必須用蒙語面試,其中蒙授漢語文崗位用漢語面試;英語崗位全部用英語面試。對不按規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面試人員集中封閉后提供講課內容。
錫林浩特市小學漢授語文崗位(61人),面試時分組進行并抽簽決定,每個組別的招聘人數現場公布,按照每個組別招聘人數由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2.評委由綜合評委和專業評委組成。
3.評委現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
4.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學科、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面試結束后,報考者面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2.體檢工作由人事考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報盟人社局備案。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名額報經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后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人事考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以上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應聘人員,經人事考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在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信息網、錫林郭勒盟教育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公示結束沒有問題的應聘人員,于公示后10日內向盟教育局提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過時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人事考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公示結束后,各招聘地區教育、人社部門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報盟人社局。由盟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發前,出現崗位空缺,報經人事考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后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最低服務期)。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6.人員聘用后工資待遇按照聘用地標準執行,簽定聘用合同后5年內不得調動。
四、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二)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30號令)執行。
五、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公布(網址:www.xmpta.com.cn),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9-8278199(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8268941(錫盟教育局)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479-8235702(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
舉報電話:
0479-8276778(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8263200(錫盟教育局)
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錫盟教育局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2017年錫林郭勒盟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表(漢語授課).xls
2、2017年錫林郭勒盟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表(蒙語授課).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