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報名表(附件3,須貼本人相片)、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研究生需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考生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以研究生身份報考的,還需提供本科成績單。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4.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考;
(2)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區委組織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經審查合格的,按比例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北京考點、西安考點: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武漢考點、廣州考點: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與公布面試入圍人選時一并公布,請考生按《面試通知書》要求提前進行侯考。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福田區教育局具體落實,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面試通知書》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成績公布
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發放《面試成績回執》。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員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該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資格審查預評分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及擬聘人員名單在面試后一天內在福田教育網(http://www.szftedu.cn/)公告。
四、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成績回執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組織部組織、福田區教育局具體落實。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由福田區教育局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單位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考單位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福田區教育局報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組織部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福田區委組織部在“福田政府在線”網站——招考專欄公示7天。
(四)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福田區委組織部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福田區委組織部批準1年內(從畢業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試用期
用人單位按照《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規定與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以及廣東省、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相關規定,2014年10月1日起進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退休時由社保部門計發相關退休待遇;
(二)考生畢業時應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五)擬聘人員統一由福田區教育局安排到區屬學校工作,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福田政府在線網站—“招考專欄”:
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
2.福田教育網:http://www.szftedu.cn/;
(七)聯系電話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0755)82918367、83223139;
咨詢時間: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福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福田區教育系統2017年11月面向應屆畢業生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含北京考點、武漢考點、西安考點、廣州考點,共4個表)
2.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及本科專業目錄
3.深圳市福田區教育系統2017年11月面向應屆畢業生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4.深圳市福田區教育系統2017年11月面向應屆畢業生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材料清單
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1:深圳市福田區教育系統2017年11月面向應屆畢業生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含北京考點、武漢考點、西安考點、廣州考點,共4個表).xls
附件3:深圳市福田區教育系統2017年11月面向應屆畢業生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4:深圳市福田區教育系統2017年11月面向應屆畢業生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材料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