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格審查后,符合報考條件者在瓊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天,應聘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經審核資格符合的報考人數與報考崗位名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該比例數的,則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核減招聘計劃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登錄報名網站:海南人才招聘網(www.hnrczpw.com)進入報名專區登陸報名系統點擊“通知中心”進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瓊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網(www.hnrczpw.com)。
(五)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重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教育教學理論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其中小學教師崗位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小學教育法律法規、任教學科的專業知識等。幼兒園教師崗位內容為:幼兒專業知識、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衛生學、幼兒教育法律法規等。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在瓊山區政府門戶網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網(www.hnrcpzw.com)公布。
2、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原則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競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人員名單在瓊山區政府門戶網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網(www.hnrcpzw.com)公布。
(1)面試方式和內容:以公告通知為準。
(2)面試時間及地點:以公告通知為準。
(3)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4)成績公布:在瓊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和海南人才網(www.hnrcpzw.com)公布。
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3、資格復查
(1)資格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查。
(2)資格復查時間、地點在公布面試名單時公布。
(3)資格復查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教師資格證以及筆試準考證。
②《海口市瓊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下載附件2)。
③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書面意見)。
④工作經歷證明(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書面證明材料、社保清單、勞動合同)。
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原件。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如聘用后經查實有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其空缺出的面試考生將按筆試成績順延依次遞補復審,符合條件的將公告形式通知進入面試。
(六)考察及體檢
1、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被考察者須提交縣級以上計生部門開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及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所缺崗位按筆試和面試綜合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辦公室負責考察工作。主要考核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
2、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選。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不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不予錄用,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3天內申請復查。所缺崗位按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競崗考試綜合總分從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由區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并在瓊山區政府門戶網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時間待定)。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錄用。所缺崗位按綜合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審批,區編辦、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及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特殊理由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補錄人員依次遞補。
(九)簽約與服務期限
被聘用教師須與學校(幼兒園)簽訂5年定點服務期限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十)考核
被錄用教師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瓊山區財政預算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國家事業單位同等在編在崗教師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將全部安排在鎮小學及鎮中心幼兒園工作。
六、工作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各項紀律規定。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七、其他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6595821;0898-66595819
監督電話:0898-65826136
附件1、《海口市瓊山區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件2、《海口市瓊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附件3、《海口市瓊山區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考試報名系統操作指南》
2017年10月9日
附件1:海口市瓊山區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和幼兒園崗位計劃表(2017.9.29).xlsx
附件3:海口市瓊山區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考試報名系統操作指南.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