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試題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機構組織實施,統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2號)精神,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項目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3年內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進行加分,報考鄉鎮學校教師崗位的加15分,報考縣直學校教師崗位的加10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可再相應增加2分。在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享受項目生相關待遇。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原則上按照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并公布參加面試的人選,如果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如有放棄現場資格確認,以及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依次進行補充。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湯原縣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的組織
面試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機構組織實施,并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采取說課方式,面試內容為本學科教材內容。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以100分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如果招聘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出現并列,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錄取;如果筆試成績并列,則專業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如果專業科目成績并列,則由考試承辦單位組織命題,重新進行筆試,至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錄取。待公示無異議后進入體檢考核環節。體檢的標準和辦法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文件執行。湯原縣教育體育局組織體檢,用人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核后不合格者或應聘人員主動放棄,按程序由應聘同一崗位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由湯原縣人社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佳木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湯原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湯原縣人社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錄取通知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填寫《事業單位錄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到湯原縣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由縣編委辦辦理落編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湯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 長: 徐永剛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 葛艷華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 那春濤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周 維 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張喜斌 縣財政局局長
程平安 縣紀檢委副書記
楊東輝 縣編委辦主任
六、其他有關事宜
1、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考生一經錄用,需在原崗位服務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允許報考其他單位(服兵役除外)。
3、報考人須留下有效的聯系電話,在發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或因個人原因無法與報考人取得聯系的、錄取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檔案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資格復審、辦理聘用手續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5、本次工作由湯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6、咨詢電話:0454-7612832
湯原縣教育體育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