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為4:1;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如取消開考由相關人員通知退費)。
(1)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科目:《教育基礎理論》。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學教改、新課改、師德師風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一張試卷,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成績適時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海拉爾人才網及相關網站上公布。
(7)筆試有關事宜:筆試時間和地點等詳細情況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請隨時登陸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hailar.gov.cn)、海拉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hlerc.com)查詢,若因個人原因不能及時領取準考證,延誤考試,后果自負。
2.面試
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在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中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將相應削減招聘計劃或取消。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其他崗位面試時漢語作答。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組考官)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須達到招聘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有關事宜:面試人員名單、測試地點、時間等詳細情況請隨時登錄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海拉爾人才網進行查詢,若因個人原因不能及時領取準考證,延誤考試,后果自負。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
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招聘計劃內同一崗位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所報崗位專業知識筆試確定。
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并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海拉爾人才網及相關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由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3.體檢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4.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由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部署。區人社局與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聘者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結束后,應聘者須在一周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海拉爾人才網等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2)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列編招聘);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并繼續就讀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本次公開招聘各個環節均不做遞補。
舉報電話:13947064424、8326523
2.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和監督
1.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件》和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
2.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報名資格和面試資格審查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3.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嚴禁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應公平、公正進行,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4.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6.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海拉爾人才網及相關網站發布。
7.本簡章由海拉爾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2017年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xls
2、《2017年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