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按照《崗位表》各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如某一崗位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者一并納入面試。若資格復審時面試入圍比例達不到1:3的,經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至1:2,對仍未達到1:2比例的崗位,考生自愿申請可在相同類別、相同專業崗位未入圍面試考生中公開調劑。已確認進入面試和棄權的考生不參與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成功,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
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在團風縣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資格復審公告,資格復審工作在縣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及時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包括: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其資格審查及確認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5)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主管單位人事部門、主管部門公章。
(6)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生,須提供學校開具蓋章的學籍證明,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7年8月3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7)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者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申明或將申明通過傳真、掃描發送至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出具書面申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5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書》。
2、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在面試開考5天前發布,公告包含面試形式、內容、時間地點、成績占比、合格分數線的規定、違規處理及信息發布等均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同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步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入圍考生。
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3、面試題本由縣人社局委托專門的考試機構命題。
4、面試時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考生當場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考官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簽字。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面試須在同一題本、同一時間段、同一考官組的條件下完成。
5、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導致有效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本次公開招聘面試,不指導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成績計算
不限專業招聘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成績×30%+面試成績×70%。
限定專業招聘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專業知識》成績×50%]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不限專業招聘崗位“三支一扶”人員總成績=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5分]成績×30%+面試成績×70%。
限定專業招聘崗位“三支一扶”人員總成績=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專業知識》成績×50%+5分]成績×40%+面試成績×60%。
對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若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筆試科目《專業知識》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考《專業知識》的崗位,《綜合基礎知識》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各科成績均并列的,組織加試。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一)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二)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招聘單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考生再按程序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及備案
對擬聘用人員在團風縣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不能聘用問題的,取消錄取資格。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員首次聘期為三年,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對聘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督
(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全面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二)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對報考條件、考試程序和結果及時向社會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參與組織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格按考試規則和紀律要求組織開展筆試和面試,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如出現違反紀律規定等現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處理并計入誠信檔案。
(五)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用人單位對公開招聘工作負主體責任,主管部門對公開招聘負領導責任,人社部門負監管責任。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和我省有關規定處理。
十、其他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附件2)。
聯系電話:
團風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咨詢電話:0713-6307812
團風縣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咨詢電話:0713-6307657
團風縣人社局紀檢組舉報投訴電話:0713-6307800
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
1、 附件1:2017年團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2、 附件2:2017年團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一覽表.xls
3、附件3:專業目錄.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