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內容:
①應聘高中、初中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育理念、教學教法等)。
②應聘小學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和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其中,013號崗位小學語文、數學學科知識各占50%。
③兩科分別合并為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l7年8月20日9:00——11:00。
3、筆試準考證領取:考生于2017年8月19日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領取地點: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報名地點相同)。
4、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按《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因故未帶身份證者可允許先參加考試,待考試結束后到考點辦照相備查。考試開始信號發出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考試結束前中途不得提前退場,且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帶出場外。
5、筆試題型為客觀題,采用答題卡答題的形式(答在試卷上無效)。
6、考試結束后,擬當日在考點、蠡縣人民政府網、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蠡縣教育局公開欄發布筆試成績。
(二)面試:
l、按招聘崗位數l: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崗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及方法:2017年8月27日;面試方法為說課,每人10分鐘,說課內容在報考學段現行教材中,臨時抽取。同一專業、同一內容、連續完成。其中,應聘013號崗位說課內容在小學語文教材中抽取。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2017年8月26日,領取地點: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報名地點相同)。
3、面試滿分100分,采取體操式打分方法,即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得分。其中,面試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后續資格。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參加面試人員按《面試通知單》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單》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未簽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考生入闈后,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再私自活動,面試考生私自離開面試區,將被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結束后面試考生嚴禁將面試題目、備考資料帶出面試區。
(三)個人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個人總成績=筆試得分×50%+面試得分×50%。
七、考核、體檢
1、根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程序人員。個人總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為:面試成績高的、普通院校畢業生學歷層次高的、畢業時間早的。
2、考核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協調下,由縣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考核通過考試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作出合格與否的決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考核時,擬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檔案、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
3、體檢由縣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人員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聘用
1、依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成績及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招聘單位辦公地點和蠡縣人民政府網、蠡縣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公開欄發布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及考核、體檢不合格者空出的崗位,不再遞補。
3、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具體工作崗位的確定,由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負責落實,招聘單位適時通知應聘者報到上崗或組織崗前培訓;應聘者自接到報到通知的15日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到崗后實行試用期制度,首次就業者試用期十二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教育局負責按有關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編制、人事、工資、保險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5年內不允許變更工作崗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崗位安排者解除聘用。
九、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凡在報名、考試、面試期間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考試作弊者,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舉報電話:0312—6211911)
十一、最終解釋權歸蠡縣中小學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招聘咨詢電話:0312—6210996、621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