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新教師考試工作規范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要求,結合龍湖區教育實際情況執行?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圍面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4、筆試主要內容包括:(1)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考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考生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5、筆試試卷分A卷、B卷,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報考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特殊教育、科學崗位的考生使用A卷,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的考生使用B卷。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并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
1、面試人數:根據汕人社〔2013〕70號文件的規定,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2、面試對象的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確定。筆試總成績相同時,并列進入面試。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詳見面試準考證。
4、面試形式及紀律:
(1)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說課和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說課內容為現行的龍湖區小學采用的五年級教材,由考生根據指定內容在沒有任何參考資料的情況下獨立說課;回答問題環節由主評委根據說課內容和當前教育教學動態等向考生提出問題。通過面試,考查考生的儀表儀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普通話情況、專業知識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的說課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總共20分鐘(其中說課15分鐘,問答5分鐘)。
特殊教育考生面試不指定備課教材,采用評委提問的形式,考查考生的儀表儀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普通話情況、專業知識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2)面試紀律
考生不得帶通訊工具、教學資料、參考資料及教具教輔材料進入考場;評委以考生抽簽序號登記面試成績,一律不得詢問考生姓名及相關情況;考生進入試室說課時,不得自報姓名及相關情況,不得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5、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儼垂P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和考察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根據《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發布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本次招聘教師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與招聘學校約定5年服務期,期間個人違約解除人事關系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新教師是一項重要工作,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事,隨時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對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十、其他事項
(一)遞補。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龍湖區新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4-88483379;
龍湖區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龍湖區監察局0754-88461007
龍湖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stlhedu.net/
汕頭龍湖政府網網址:http://www.gdlonghu.gov.cn/Gb/Home/Index.aspx
附件:1、2017年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
2、2017年汕頭市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
3、2017年汕頭市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獎(加)分申請表
下載附件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