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面試實行百分制。
①面試人員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每一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考生自愿申請可在相同類別、相同專業崗位未入圍面試考生中公開調劑。已確認進入面試和棄權的考生不參與調劑。少數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②面試資格確認: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連同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紅安縣教育局二樓政工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并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確認合格者須按規定(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科。
報考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或資格確認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可根據考生申請,從報考其它同類崗位未進入該崗位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已進入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參與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成功,則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備查,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電子檔發送至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或者招聘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證實并記錄在案。
③面試方式:按照崗位特性和要求,采取說課、講課、才藝展示、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各崗位面試方式將另行公告),按照考官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④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生缺考、違紀等原因,導致有效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以及經批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控制線。面試分數達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3、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根據考生報考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若末位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4、成績公告
考試成績及招聘相關事宜將在紅安網、紅安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逾期未參加下一輪招聘程序(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體檢、考核、公示、選崗和聘用
1、體檢。分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招聘單位行業標準的規定執行,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則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到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2、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誠信記錄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并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紅安網、紅安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發現并查實有不符合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不再遞補。
4、選崗。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并向社會公示。
5、聘用。
幼兒教師公示期滿無異議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動態管理。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待遇參照新錄用教師見習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工資待遇參照新錄用教師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特教、職教、農村中小學崗位教師公示期滿無異議擬聘人員,全部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辦理人事手續,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首個聘期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所有崗位擬聘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試用期未滿自動離崗的、發現聘前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其它事項
紅安網(www.redhongan.com)、紅安教育信息網(www.ha.e21.cn)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報名咨詢電話:0713-5249220(縣教育局政工股)
政策咨詢電話:0713-5282432(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
監督舉報電話:0713-5249360(縣教育局監察室)
附件1:《紅安縣2017年教育系統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附件2:《紅安縣教育系統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紅安縣教育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紅安縣2017年教育系統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紅安縣教育系統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