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說明:《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學前教育專業知識》、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
3、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不合格或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面試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擬錄用職位1:3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具體安排將在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簡筆畫、鋼琴彈唱、舞蹈)等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4、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的,并列入闈下一環節。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3)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考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考生須填寫《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考察表》并提交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負責。
(六)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七)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由招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和靜縣人社局負責下發聘用文件,用人單位與個人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財政部門撥付工資。經批準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比照事業單位在編同類人員工資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為編外聘用人員按個人工資標準繳納“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按基本養老統籌人員享受相應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培訓
新聘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九)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同時邀請相
相關單位及人員對本次招考進行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考信息發布
招考信息均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七、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辦:0996-5010516
和靜縣教育和就學技術局組織人事股:0996-5022691
附件:
1、《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職位表》
2、《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報名表》
3、《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考察表》
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領導小組
2017年7月21日
1、《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職位表》.xls
2、《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報名表》.xls
4、《2017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幼兒教師考察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