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學段分學科以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2(體育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1)中小學教師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每位試講者準備5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其中,報考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的應聘者另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2)幼兒教師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和專業技能測試形式進行,模擬課堂準備和講課時間不超過5分鐘,分值為40分;專業技能測試分值為60分,分為彈唱、舞蹈、繪畫三部分,每一部分占20分。
(3)蒙語授課應聘者,面試語言為蒙語。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準格爾之窗”網站另行通知。
5.體檢。
根據筆試與面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要在發布招聘公告的媒體上公布。體檢要到招聘領導小組統一指定的旗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考《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
6.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擬聘,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在發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者,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如再出現空缺,將不再遞補。
7.辦理聘用手續。
新招聘教師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前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交回教體局,審核建檔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待遇
所招聘教師實行一年試用期,一年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資標準參照事業單位編制內同類崗位標準執行。“項目人員”和符合廳發〔2010〕47號文件要求、中考時為準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現仍在我旗公辦學校臨時代課滿一學年的人員無試用期。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顧條件:
1.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的基礎上加記2.5分。
2.準旗籍蒙授幼兒教師、小學蒙語教師、中學教師應聘者在筆試成績折合的基礎上加記1分。
3.現在在準旗公辦學校幼兒園臨時代課并符合報考條件的臨時代課教師教齡截止2017年7月10日滿10年,在筆試成績折合的基礎上加記3.5分。
(三)根據自治區有關政策,符合條件的“項目人員”按學段分學科單列計劃,此類考生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的3:1比例的不執行此政策,并將招聘指標核減調整到相應科目。
(四)符合廳發〔2010〕47號文件要求,中考時為準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應達到小學各科錄取成績的算術平均數的60%以上(含),否則招聘指標將核減。
(五)此次所招聘的教師分配到薛家灣鎮區(規劃區內)以外的校園任教(除蒙語授課教師分配到民族中小學、民族幼兒園外)。基層服務期不低于三年,教體系統服務期不低于八年,服務期間不準脫產考研、不得離開教育一線或調離準格爾旗教體系統,否則予以辭退。
(六)本方案由準格爾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7—3970102
0477—3970754(報名期間咨詢)0477—3972757(資格復審期間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