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勞動合同(須與任教經歷匹配)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社保繳納證明(須由與任教經歷匹配的單位繳納)原件1份;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工作經歷證明原件1份;
7、海(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其他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的,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考生可在面試后第三天登陸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查看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指標,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體檢辦法總體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對妊娠期內的考生,不做X光、婦科等檢查。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考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核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進行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報經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應在2017年8月底前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由于擬聘用人員自身原因自愿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的,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進行遞補。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經試用期(見習期)考核符合崗位聘用條件,須在辦理轉正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如不辦理相關手續,解除聘用合同。
2017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生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應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報考人員必須在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期間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
4、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和中國寧波人才網予以公布。
5、按規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報考。
6、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7、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無關。
本公告解釋權在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
政策咨詢電話:0574-89280313、63071535、89280312。
人社、監督電話:0574-89280167、89280411。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寧波杭州灣新區2017年(第三批)招聘教師崗位計劃數.xls
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寧波杭州灣新區2017年(第三批)招聘教師崗位計劃數.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