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資格審查時,凡發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前,考生需在魏縣黨政網下載《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按照填表規范提前填好表項、打印一式兩份,并粘貼小2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魏縣黨政網網址:http://www.wei.gov.cn/;
(3)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相關證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無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一套復印件;學信網下載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經就業和已經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要與現就業單位和協議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協議或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近期免冠紅底小二寸照片8張;
(5)“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崗位報考者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證明或服務期滿證書;
(6)魏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需提供打印版的《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信息確認表》(附件3)一份,表樣見魏縣黨政網,自行蓋章;
(7)其它證明材料;
(8)報名費100 元。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公開招聘采取統一組織招聘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魏縣黨政網、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崗位信息,以及報名條件、考試招聘等工作的環節和時間節點(2017年7月3日---7月9日)。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現場報名,否則不予受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不符情況或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三)資格審查
對考生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對審查合格的,發放招聘《筆試準考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確定崗位招聘人數與所報人數比例為1:2,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按比例進行核減直至取消。
發放《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
(四)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內容分兩部分:1、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等;2、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筆試成績總分為 200 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教師職業能力測驗部分滿分100分。本次招聘筆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有一科缺考或筆試有一科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2017年7月25日在魏縣黨政網、魏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筆試成績。
2、確定面試人員。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不高于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26日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時公布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形式:(一)音樂、體育、美術教師等三個學科,采取課堂講課、專業技能展示和答辯的形式進行測評,面試時間為15分鐘,每名考生講課和專業技能展示時間一共不超10分鐘,然后在5分鐘內進行答辯1道題目。(二)其他科目面試采取講課和答辯兩個環節進行測評,面試時間為15分鐘,每名考生講課時間不超10分鐘,然后在5分鐘內進行答辯1道題目。面試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
2017年8月1日在魏縣黨政網公布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各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家屬及子女,特崗教師或三支一扶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最終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主要是對考生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進入公示環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魏縣黨政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聘用與管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聘合同期限內不準調動。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人員,在應聘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借調、流動,且不得參加各類公開招聘(招錄)考試。
本次招聘的教師,正式聘用后全部列入魏縣中小學教師編制,工資列入魏縣財政預算支出,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有關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評、體檢、考察、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進入公示環節后,出現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
(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1201
魏縣教育局0310--5201536
舉報監督電話:0310--3531215
附件:
附件1: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xls
附件2: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xls
附件3: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信息確認表.xls
2017年7月3日
附件3: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信息確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