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不同崗位分別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折合計算分值為100分。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縣人力社保局通知該崗位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1.筆試內容
公共科目: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分值為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按崗位要求設置(具體見附件1-1、1-2、1-3)
報考附件中的崗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總成績,根據招聘指標會同報考同一崗位其他考生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⒉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⒊筆試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室,自帶所需文具。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當日或次日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張榜公布。
(二)面試
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進入面試。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招聘崗位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不低于本次招聘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在面試前一天按招聘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規定時間、地點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面試按附件1-1、1-2、1-3要求開展。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1、1-2、1-3。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參加筆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生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各崗位擬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等,則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優先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經研究同意,可按報考該崗位面試合格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時如出現并列,則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優先確定體檢人員。
其中報考農村學校“初中音樂教師”、“小學音樂教師”及“幼兒教師”崗位的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前按規定時間到巫溪縣教委集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各自報考的崗位,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具體學校名單選崗前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首頁“通知公告”欄公布),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辦法辦理。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選擇權,只能在剩余招聘單位中選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放棄選崗或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空缺在應聘本崗位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實績以及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查詢。
擬聘人員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教師資格證、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擬聘人員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解除人事關系。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在招考工作中,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咨詢電話:51527870
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溪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