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選崗環節的考生于上午9:00前到達徐水區教育局青少年活動中心三樓,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報考學科選崗,逾期未到者視為棄權。初中和小學分別進行,若綜合成績并列,優先選崗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考核的順序。每人限選一個崗位,限時5分鐘。
(八)公示結果(2017年8月2日-8月8日)
招聘辦對擬聘人員的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在徐水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在體檢、考核、選崗、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的有效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空缺崗位一次,綜合成績并列時,參照第六項按優先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的順序進行遞補。
(九)聘用安置(2017年8月9日)
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辦理增人、入編等手續,工資從正式上崗后的當月計算。應聘人員若不能按期取得相應證書或因故放棄,則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抵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單位終止聘用合同。六年內不準跨鄉鎮流動,否則用人單位予以解聘。
七、組織領導(略)
八、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等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區招聘辦做出取消考試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監察局舉報電話:0312-8683596
人社局舉報電話:0312-8601771
教育局舉報電話:0312-7115665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保定市徐水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徐水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