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6日。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縣城學校1:2、農村學校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儀表舉止、專業特長等綜合素質,采用說課、答辯(報考學前教育者不答辯,加測專業技能)方式,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在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時發布,屆時請登錄濱海教育網(若濱海教育網關停,請登錄濱海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inhai.gov.cn,下同)查閱有關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并繳納面試費100元。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累計總分,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又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和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名單在濱海教育網公布。
4.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考察標準參照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標準執行。
體檢具體時間、要求在公布體檢人選名單時一并發布。
5.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濱海人社網、濱海教育網進行公示。
6.選崗和簽約
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組織入圍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選崗,簽訂協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選崗和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
7.聘用
所有簽約人員的個人檔案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到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已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入編的人員須辦理好辭職解聘手續并轉交相關材料)。8月1日至8月5日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證件不全、手續不完備、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經復審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根據相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待遇,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招聘工作監督
濱海縣人社局、教育局紀委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縣人社局0515~89196016,縣教育局0515~84224990。
五、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濱海縣教育系統2017年部分中小學(幼兒園)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濱海縣教育系統2017年部分中小學(幼兒園)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