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大人社發〔2013〕71號)和《大連市各類學校自主招聘高層次全日制優秀畢業生實施意見》(大人社發〔2013〕73號)文件規定,瓦房店市決定組織部分學校自主招聘教師93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組織30家學校招聘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生、全國重點及本地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17屆優秀畢業生93人(高中14人、初中63人、小學16人),錄用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選崗。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崗位教育教學工作。
(四)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應聘崗位相關要求
應聘高中、城市初中、城市小學教師崗位:須為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生、全國重點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17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一致。
應聘農村初中教師崗位:須為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生、全國重點及本地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17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一致。
(六)已被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錄取的,或已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允許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瓦房店市政府網站和相關高校校園網站上發布。面試入圍查詢網站為遼寧師范大學就業網。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1日8:00—11:00。
2.報名地點:遼寧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與就業處(大連市黃河路850號,原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3.報名要求:
(1)必須本人現場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瓦房店市自主招聘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報名表》1份(附件3,用A4紙下載表格后由本人用簽字筆填寫);
③《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證明》(附件4,加蓋院系公章)1份;
④研究生同時需帶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查詢);
⑤研究生需帶教師資格證及網上查詢教師資格證明件(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
⑥大學期間獲得的各級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⑦大學成績單1份(加蓋院系公章);
⑧本人自薦材料7份(A4規格,包括考生自然情況、榮譽及社會實踐等。從高中階段開始填寫)。
全部相關材料或者復印件應使用A4規格的紙張,并按照以上順序裝訂(自薦材料裝訂一份)。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還,保存備查。
(2)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后未按期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已經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一律不允許報名。報名采取誠信承諾制,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整個招聘工作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考同一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3:1競爭比例時,取消或按比例縮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
由瓦房店市人社局、教育局組成招聘工作組,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