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規定和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學校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3)繳納筆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筆試費。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報經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泰州教育網公告。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改報名地點: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泰州市鼓樓南路366號)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3.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4.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跟進)。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2∶30~5∶3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領取,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領取《面試通知書》時,交納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面試費。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模擬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其中美術、體育崗位采取“模擬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模擬上課占面試成績的60%、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其他崗位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類別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體檢前,已就業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托管證明。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考生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暫保留其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體檢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泰州市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及取消資格等出現缺額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泰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取消聘用資格和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聘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監察室和社會監督。對報考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考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999831(市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523-86999838(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監察室)
泰州教育網(www.tze.cn)
附件2: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